2006年5月3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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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被处罚明天送锦旗
海事法院让当事人输赢皆服
  本报讯 不久前,因擅自处理货运提单而被宁波海事法院处罚的杭州一家公司给法院送来了锦旗。锦旗上书写的“输赢皆服、情理俱在”8个字道出了这家公司对法院办案的评价。据悉,今年4月份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诉前海事强制令案件出现了井喷现象,尽管如此,法院一边依法高效办案,一边寓法律宣传于办案,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杭州一家公司因擅自扣押提单被货主申请执行诉前强制令。宁波海事法院受理后第二天就赶到杭州,对该公司执行强制令。经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解释强制令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果,指出扣押提单的违法性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后,该公司交出了25份提单。但此后,该公司对另外12份提单擅自进行了处理,收取了高价运费,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妨碍了民事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4万元的罚款处罚。与此同时,承办人员又从法律角度就如何规范业务操作,防范风险,如何用合法手段和途径解决纠纷等问题,给该公司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该公司负责人说,这次处罚受益匪浅,虽然罚了钱,却改变了以前许多错误的经营方法,学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法律知识。为此,该公司在接受处罚后还给法院送去了锦旗。
  据悉,最近大批货主到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仅4月份该院办结的海事强制令案件就有40件。这是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施行以来,该院集中受理海事强制令案件最多的一月,相当于此前5年的总和。面对突如其来的众多案件,该院高效快速办理。立案庭全体人员往往在受理案件的当天加班到深夜,准备好全部的法律文书,第二天一早,就迅速出动去执行强制令,及时避免了当事人损失的扩大。同时,法官在执行强制令过程中寓普法于办案,取得了“输赢皆服”的良好社会效果。
  通讯员 邬先江 贾英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